当前位置:首页>>其它培训>>会计师
会计师

我校开展初级会计师, 中级会计师资格考前培训
一、考试报名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报名参加初、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,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:
1.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;
2.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,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;
3.热爱会计工作,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。
(二)具体条件
1.初级资格。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,除具备基本条件外,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(含高中、中专、职高和技校)及以上学历。
2.高级资格。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,除具备基本条件外,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(1)具备大学专科学历,取得会计师职称后,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;
(2)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、或第二学士学位(不含双学士学位)、或研究生班毕业、或硕士学位,取得会计师职称后,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;
(3)具备博士学位,取得会计师职称后,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。
3.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,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。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,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。
二、考试科目与考试大纲
1.初级资格。考试科目包括《初级会计实务》《经济法基础》。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,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,才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。
2.高级资格。考试科目为《高级会计实务》。考生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,在“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”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,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。达到四川省当年确定的合格标准的,则取得四川省当年会计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,该成绩证明仅限当评审年度四川省内使用。
3.考试大纲。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初级、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。